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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检查2015年新增农网EPC项目供货质量的通知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物产集团   发布时间: 2017-06-08 17:28:51   点击次数:

各供应商:

在近期我公司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库供应商质量抽检和项目竣工投运发现,部分设备材料存在抽检结果和绝缘不合格,其中突出问题包括:变压器空载损耗、负载损耗、绝缘油试验检测不合格及电线电缆电缆结构检查和尺寸测量、导体直阻检测不合格等。

为全面落实供应商质量保证和项目单位质量监督主体责任,避免西安地铁电缆事故再次发生,我公司以“充分依靠业主单位,依托检测机构,突出生产厂家”为总原则,针对2015年新增农网EPC项目我公司供应的设备材料开展全面检查工作,主要方式包括:抽样检测、监造及联合总包单位对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阶段质量问题进行排查分析。

一、检查范围

2015年新增农网EPC项目所供应的主要设备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产品:

变电设备:

交流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电容器、消弧线圈、开关柜、配电变压器、箱式变电站、柱上开关

线路材料:

绝缘子、电线电缆、铁塔、光缆、碳纤维导线

二、检查依据

技术指标:严格按照产品技术合同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当产品技术合同与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有偏离时,选用相对严格的技术标准进行把关。

三、术语定义

(一)供应商

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在2015年新增农网EPC项目中标的设备制造单位。

(二)总包单位

在水电集团2015年新增农网EPC项目系统招标采购中中标的设计院、施工单位或设计施工联合体。

(三)业主单位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实施单位

2015年新增农网EPC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地行使管辖权的相关电力公司

(五)专业检测机构

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

(六)一般质量问题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凡出现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和已经确认的技术标准/文件要求的情况,均视为质量问题,其中通过简单修复可及时纠正的属于一般质量问题。

(七)重大质量问题

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需要较长时间(甚至影响交货进度)才能修复的;

2、产品出厂试验不合格的;

3、供应商擅自改变主要原材料/组部件/外协件的厂家或规格型号的;

4、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供应商的生产环境失控,明显劣化的。

(八)检查方式

1、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一般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包括对本体技术参数、材料及组部件的抽样检测。

2、监造

监造主要通过文件见证及关键点见证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材料采购、关键部件质量控制、加工、制造、组装、测试和储运等过程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3、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阶段质量问题收集

(1)现场设备材料核对

现场对合同产品关键技术指标及限定品牌进行一一对照核查,以产品技术协议书、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和总包单位技术变更函要求为准。

(2)收集业主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阶段质量问题

配合总包方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阶段质量问题进行收集,没有问题的项目需取得总包方或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调试合格证明。 

四、具体实施内容

(一)厂内抽样检测、监造资料收集

6月1日至7月31日由我公司通知供应商分批邮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具体送检资料清单见附件。

(二)现场检查

检查时间及内容:6月1日至6月30日由我公司督促供应商按照施工进度派员前往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

问题及处理措施:

若现场检查时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主动报告项目实施单位、总包单位及我公司,或由总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向我公司反馈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均需在发现问题后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效果以达到采购合同规定和已经确认的技术标准/文件要求为准,若后期经我方和项目实施单位发现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整改,我方将根据合同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中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条件进行处理。

若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需召开四方会谈,由我公司、供应商相关人员、总包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参与讨论。质量问题符合我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将对问题供应商进行不良行为处理及通报。

附件:送检资料清单/Public/Upload/file/2017/0608/2017060805431295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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